國泰3機艙服務員涉收賄助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下月轉介區院審

港聞
更新時間:14:04 2021-05-25
發佈時間:14:03 2021-05-25
國泰航空3名前任或現職機艙服務員與艙務長,涉於2018至2019年間收賄逾9.8萬港元,以提名一位女子及其朋友為3人的「同行旅伴」,以利用員工福利以低價購買機票。3人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押後至6月9日答辯,艙務長獲准以6千元保釋,兩名機艙服務員則獲准以5千元保釋。

3名被告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前艙務長劉靜雯(34歲)、國泰航空現職機艙服務員李仲輝(26歲)及前機艙服務員王愛婷(31歲)。3人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劉另被多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劉被控於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間,兩次與一名女子串謀,使劉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分別接受約2,600美元及至少1,500美元,作為劉按該計畫提名該女子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劉另被指連同李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間,與同一女子串謀,接受約5,000美元,作為按該計畫提名該女子一名朋友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劉最後被指與王於2019年1月,與上述女子一同串謀,接受約3500美元,作為王按該計畫提名該女子另一名朋友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