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遊行】女文員認暴動罪求情非領導角色 押兩周後判刑

港聞
更新時間:12:08 2021-06-03
發佈時間:12:06 2021-06-03
前年9月29日在銅鑼灣至金鐘一帶舉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期間爆發激烈衝突,近百人被捕。其中30歲女文員被樂禮街警員突擊拘捕,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另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母親眼中乖女,品格良好,經常到山區義教兒童及清理海洋垃圾,犯案時非領導角色,希望法庭輕判。法官周燕珠押後判刑至本月17日,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前年9月29日有公眾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下午1時許警方重複警告不果,約2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下午近4時約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到達政總外,以欄杆、雪糕筒堵塞夏愨道,造成嚴重阻礙。另外200至300名群眾在金鐘道統一中心外聚集,舉傘陣與警方對峙,期間不斷投擲汽油彈及硬物,在警方撤退後會合政總外示威者。2伙群眾共約500人先後在添華道及金鐘道向政總及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石頭及硬物,並照射雷射光,連番作出侮辱、挑釁及威嚇行為,破壞社會安寧。當時被告黎曉曈戴黃色頭盔、護目鏡及防毒面罩,站在群眾前排舉傘對峙。警方展示旗幟重複警告不果,遂發射多次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不果,另一隊警員從樂禮街衝出制服黎曉曈,並搜出1支3B級別雷射物品。

辯方求情指黎曉曈任職出版社市場推廣部,品格良好,獲舊同學、老師、僱主及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撰文求情,其母又形容黎為「乖女」。辯方續指黎曉曈經常參與慈善工作,到山區義教兒童,又做義工清理海洋垃圾。辯方又指案發後黎曉曈深感後悔,內疚未能照顧父母,願意為犯案負責任。辯方最後指黎曉曈案中非領導角色,事件無人受傷,亦沒有證據顯示黎有暴力行為。

被告黎曉曈承認於前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