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y叮】兒擅買遊戲機媽稱未成年退款不果 澳警妙勸退:折現消費卡違法

港聞
更新時間:15:42 2021-06-17
發佈時間:14:45 2021-06-17
澳門政府向市民提供消費卡。網上圖片
澳門政府向市民提供消費卡。網上圖片
澳門一名操非流利廣東話的婦人昨日到一間電子遊戲產品店要求退款,稱其兒子擅自使用政府派發的消費卡到店內分期付款買遊戲機,指兒子未滿18歲要求退款,店家拒絕退款後,婦人之後報警,警員到場後,表明折現消費卡是違法才擺平糾紛。

Facebook專頁「Metro 大都會」發文,指昨日早上一名鄉音婦人剛開門就手持單據到場,稱「依張單係我個仔無問我批唔批准就攞佢自己張消費卡每日嚟分期買遊戲機,如果我知道呢一定唔畀佢買嘅,咁我個仔又未夠十八歲,你又係我唔批准嘅情況下賣機畀佢,咁我依家想嚟退返錢。」

店家拒絕後,婦人又堅持「咩無得退呀?我買襯嘢都有得退,點解無得退呀?我個仔無問過我畀唔畀佢買,我依家唔畀所以你要退錢。」店家解釋「你同你個仔之間點溝通其實唔關我事㗎喎。」

婦人不忿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到場後,婦人表示「我個仔係度用消費卡買遊戲機,我又唔想佢打機,驚佢掛住打機唔讀書,所以嚟呢度想退錢,因為呢間鋪明知我個仔唔夠十八歲,又賣機畀佢」警員隨即打斷問是否兒子自己用自己的消費卡,警員表明「咁呢啲係正常商業交易,無問題㗎喎,你做乜報警呀?」

婦人仍然堅持因兒子未成年,警員解釋「你個仔未夠十八歲都好,張消費卡係佢嘅,就算佢真係瞞住咗家長去買嘢,最後個責任都係你哋家長承擔,唔會係商鋪,加上用消費卡係唔可以直接退錢嘅,你最多只能同商家協商換貨...」。

店家重申拒絕換貨或退款,婦人指責「嘩乜你咁㗎,我去邊度買嘢都可以退錢,你傾都唔傾就話唔退...」店家反駁,「我做乜要同你傾呀?你一入嚟講三句就話要報警啦,傾咩呀?同埋單上面呢部遊戲機係無寫明唔賣得畀未滿十八歲人士,總之有客入嚟話要買呢部機,我有貨就賣,我哋商鋪無義務亦都無權利去了解每一個客人有無獲得佢哋嘅家長批准先嚟消費,我賣嘅係娛樂產品,唔係違禁品,有乜好傾呀?同埋你知唔知係鋪頭用完消費卡叫商鋪退錢係屬於套現,係犯法㗎?」

婦人聽完後居然說,「咁呀你一早同我傾肯退錢,我跌小小畀你做手續費你畀返現金我咪唔洗報警囉!」店家立即指出婦人教唆犯法「阿Sir 你聽到㗎,佢叫我犯法呀!我講過唔退㗎!」

警員也目瞪口呆,「阿太太,成個警察棟咗係度你都可以咁?你知唔知你咁樣要求套現已經可以構成犯法㗎啦?」,「其實消費卡入面嘅錢其實係政府嘅,嚴格嚟講啲錢係政府畀商鋪,無用過你哋市民嘅錢,你要將入面嘅錢變現金呢,其實係犯法嘅,你要求換錢係犯法,商鋪肯換錢畀你都係犯法,你明唔明?」

婦人堅持己見,「我明我明,但我依家就係想佢退錢...我個仔未夠十八歲...」,連警員也不耐煩說:「人哋依家唔係賣煙畀你個仔呀,唔關十唔十八歲事呀,同埋退錢係犯法呀,總之依家商鋪唔肯換貨,你就畀埋個尾數就可以攞走部機,你唔畀嘅就無得攞,亦都唔可以退錢畀你!」

婦人離開前仍辯駁「咁算啦,我今日趕時間,我第日搵埋我老公落嚟」。最終警員登記婦人身份證,「你搵邊個落嚟都係一樣㗎啦,麻煩證件。」

帖文轉載自「消費卡篇の我個仔未夠十八歲你做乜賣機畀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