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公屋逾3年月底可申請現金津貼 最快7月過數料9萬戶受惠

港聞
更新時間:21:33 2021-06-17
發佈時間:17:18 2021-06-17
政府公布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期3年,為輪候公屋逾3年及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非公屋、非綜援住戶,每個月月底提供現金津貼,本月底將會陸續發放申請表,料惠及約9萬個住戶,最快7月底經銀行戶口發放,預計支出達80多億元。

單人申請者建議現金津貼金額可獲1300港元,6人或以上則可獲3900港元。若家庭中有成員居住在公營房屋,或者正領取綜援,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成員計算,金額會家庭中按照合資格成員厘定。

政府本月底起會向合資格人士發通知書,申請者屆時要遞交銀行帳戶、身份證副本等,再簽署確認文件交回房屋署。

政府強調津貼不是租金津貼,市民不一定用於交租,所以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作證明文件。

被問及金額是否太低時,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王天予解釋,計劃並非另行設立新的制度,所以金額參考綜援的租金津貼而制定,目的是希望紓緩市民的生活負擔,現金津貼發放一直至申請人得到第一次公屋編配為止,每個人領取津貼的時間都可能不同。有關的金額不會計算做市民的入息,但如果市民不動用儲放銀行則會計算做資產。

王天予表示處理有快有慢,計劃開始數個月,需一至三個月處理這些申請。譬如申請者7月遞交填妥了的申請表,但政府要8月才處理到申請;在8月底發放時,會將他7月和8月應得的津貼一併發放,所以他們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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