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衝突】5中大生被控暴動等罪 控方指當日有示威者堵路擲汽油彈

港聞
更新時間:14:35 2021-06-21
發佈時間:14:27 2021-06-21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涉嫌從中大「二號橋」向橋下吐露港公路投雜物、向警方投擲汽油彈,5名中大生當場被捕,被控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等4項罪名,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在二號橋中大出口與警方對峙,以數個黃色垃圾箱設置路障,向警方投擲逾20枚汽油彈及玻璃樽等雜物,分別在前線、停候區及山坡上互動、支持和鼓勵,有組織地推展暴動。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警方接報到場設置防線制止。下午1時至2時許有示威者在二號橋中大出口與警方對峙,以數個黃色垃圾箱設置路障,向警方投擲逾20枚汽油彈及玻璃樽等,警方多番警告不果。期間示威者分別在前線、停候區及山坡上互動、支持和鼓勵,有組織地推展暴動。由停候區的集結人士預備投射物並帶往前線,前線及山坡的集結人士則向警方擲物,至少20枚汽油彈落在警方防線附近。警方在下午近2時半時推進掃蕩,其後截停及以非法集結等罪名拘捕5名被告,並搜出涉案螺絲批、金屬鎚頭和金屬扳手。各被告當時身穿黑衣,戴着蒙面物品以阻止他人識別身分。警方及公開片段拍攝到暴動至截停過程。

5名被告全為中大學生,依次為21歲劉晉旭、21歲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1歲三年級生高梓斌、18歲二年級生陳歷釋及20歲四年級生許貽顓。5人同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包括防毒面罩等。符與許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螺絲批、一個金屬鎚子頭及一把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