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停刊】創辦人黎智英官司纏身 涉違國安法最高可囚終身

港聞
更新時間:21:16 2021-06-23
發佈時間:21:11 2021-06-23
黎智英早前到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到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壹傳媒五名高層,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保安局又凍結《蘋果》資產,《蘋果》及《壹周刊》終宣布停刊。不過,事件並未隨《蘋果》及《壹周刊》停刊而終結,其創辦人黎智英近年官司纏身,其中前年「818」、「831」及「10.1」非法遊行,合共被判囚20個月,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中。另外,黎智英亦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最高刑罰可囚終身。

●「818」、「831」及「10.1」案
黎智英與多名民主派人士參與非法遊行,合共被判囚20個月,他已就兩宗非法遊行提出上訴。其中黎智英前年10月1日,與9名民主派人士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承認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黎被判囚14個月。

●國安法案
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3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案件7月27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控罪指去年7月1日至12月1日,黎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港版國安法第29(4)條,證據包括黎在《蘋果日報》的評論文章和網上訪談、接受美國傳媒訪問的言論、Twitter發言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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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正在服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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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
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黎智英以及25名民主派人士,被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未有答辯意向,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定於10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於11月1日開審,審期預計為10天;選擇認罪的兩名被告將於9月9日正式答辯。至於未有答辯意向的被告則於7月2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刑恐記者案
黎智英被指2017年在維園參與「六四晚會」時,刑事恐嚇1名報館記者,受審後去年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脫,律政司不服裁決,決定上訴。法官令上訴庭暫訂於10月29日審理,為期1日,將爭議黎案發時言「我實會搵人搞X你」中,「搞」的字義及其出言意圖,在是否構成刑事恐嚇一事上原審裁判官鍾明新有否犯錯。

●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案
黎智英與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和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被控於2016年6月27日至去年5月22日期間,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的蘋果大樓,涉違反租契,明年3月14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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