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客現金再碌自己卡賺信用卡優惠 中餐廳兩前僱員遭廉署起訴

港聞
更新時間:16:20 2021-06-22
發佈時間:16:08 2021-06-22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兩名中餐廳前僱員欺詐,二人涉嫌使用其中一人的信用卡,為多名顧客支付帳單以賺取信用卡優惠,及訛稱向顧客提供折扣優惠以偷取中餐廳金錢。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二人共15項控罪。兩名被告為鄒洪,45歲,及盧寶欣,34歲,分別曾受僱於金皇貿易有限公司(金皇貿易)為助理店鋪經理及接待員。

鄒洪及盧寶欣同被控7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盧寶欣另被控5項欺詐罪名,鄒洪則另被控3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其中7項控罪指鄒洪及盧寶欣涉嫌於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期間,先後7次向金皇貿易偽稱七宗交易的顧客使用盧寶欣的信用卡付款,而導致盧寶欣獲得利益,或金皇貿易蒙受不利。

另外五項控罪指盧寶欣涉嫌於2019年4月7日至9月21日期間,先後5次向金皇貿易作出相類偽稱。

盧寶欣涉嫌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該中餐廳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支付12張共逾5萬2千元的帳單,從而賺取信用卡優惠。

餘下3控項控罪指鄒洪涉嫌於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期間,從金皇貿易偷竊現金共逾300元。

涉嫌被盜款項被指相等於鄒洪看來向上述其中3張帳單的顧客所提供折扣的金額。

鴻星集團不容許其僱員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顧客支付帳單,亦禁止其員工盜取公司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