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控阻差提堂准保釋 庭外透露事後早產嬰兒曾入ICU
更新時間:15:38 2021-06-24
發佈時間:13:20 2021-06-24
發佈時間:13:20 2021-06-24
劉笑芬(43歲,無業)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指她在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灣永耀街13A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署警長劉芷芬、警長黎錦耀及警員廖逸山。
被告在庭外透露案發後3天早產,嬰兒當時僅30週,比預產期早了10週。出生後嬰兒需留醫深切治療部2個多月,雖然現時已經出院,但身體仍然比一般嬰兒虛弱。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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