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入稟向警追索搜查壹傳媒大樓造成的損失

港聞
更新時間:14:02 2021-06-25
發佈時間:12:15 2021-06-25
警方去年進入蘋果日報大樓搜證。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進入蘋果日報大樓搜證。資料圖片
前晚午夜起《蘋果日報》停運,總編輯羅偉光連同蘋果動新聞平台前總監張志偉前日分別入稟。今日離職的副社長陳沛敏亦同樣入稟高等法院,提出相近要求,追索警方在壹傳媒集團大樓及其住所搜證所造成的損失,亦希望法庭給予指示,釐清警方搜證材料是否屬新聞材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簡稱LPP)保障、不在法庭手令覆蓋範圍內或無關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下令禁止警方存取、檢視或使用並歸還所有屬上述四類材料正副本。

原告為陳沛敏,被告為警務處處長。被國安處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獲准保釋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早前表示,將辭去蘋果日報一切職務及5間公司董事職務,周五起生效,但仍會協助公司善後工作。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