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凱莉山設法團校董會 教育局指不符資格

港聞
更新時間:08:21 2021-07-09
發佈時間:06:51 2021-07-02
傳出財困的凱莉山學校,拖欠教職員薪金多月未解決之際,記者獲悉校方突然再出新招,對外公布新學年成立法團校董會,改善學校管治,並獲教育局「正面回覆」,但記者發現,該校以私立學校註冊,根本不具備申請資格。有教育界分析,校方此舉旨在博取不熟悉本地教育制度的家長及投資者信任,或弄巧成拙。教育局確認凱莉山學校不符申請資格,又重申如發現違規,將作出懲處。

正重整架構的凱莉山學校,校方證實下學年成立法團校董會,成員包括辦學團體代表、校長、教員、家長、校友及獨立人士,就課程政策等學校日常教學,訂定清晰指標,以提升學校的企業管治。校方表示,校董會成員將向教育局申請註冊,已就此匯報教育局,「並得到他們正面的回覆」。

相關條文不適用於私校

根據《教育條例》,只有津貼學校、直資學校,以及十一所指明學校,即按位津貼學校,與接受政府建校津貼的私立獨立學校,始有資格申請成立法團校董會。凱莉山學校屬下的中小學及幼稚園均為私校註冊,根本不具備申請的法定條件。翻查資料,同屬私校的傳統名校培正小學,一五年有校友發起聯署要求成立法團校董會,當局亦曾表明相關條文,不適用於私校。

教育界指或弄巧成拙

有教育界人士分析,凱莉山學校今次突然「出口術」,相信急於擺脫經營不善的負面形象,博取不諳本港教育制度的教師與家長,甚至投資者信任,同時不排除有誤導之嫌,暗示可獲當局提供資源,「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每年獲教育局提供數以百萬元的津貼,那就不用等白武士注資」。他形容該校做法或弄巧成拙,恐難說服公眾及家長。

對於校方宣稱成立法團校董會,教育局證實《教育條例》規定現有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的條文,不適用於私校;亦未收到凱莉山學校提出申請,當局將提醒學校留意《教育條例》相關規定,以免造成誤會。對於會否追究校方虛假陳述,包括聲稱徵得當局「正面回覆」,教育局未有回應。

稱七月可發放欠薪

另外,凱莉山欠薪問題迄今仍未解決,說法前後反覆,從四月底聲稱欠薪「不盡不實」,到本報揭發勞工處介入調查後,在五月底聲稱「一至兩周內發放」。校方最新說法指,所屬的凱莉山教育集團仍需時了解、整理及處理勞資問題,料七月才可發放欠薪。

教育局連月多次明確提醒,要求校方須按合約條款及相關法例,盡快處理教職員支薪,仍不得要領。根據《教育條例》規定,倘學校「管理並不令人滿意」或未遵守當局指示,嚴重者可被取消學校註冊。

當局回應指,正繼續密切留意該校架構重整,以及處理各項財務安排情況與進展,提供適切的建議;重申對該校運作及安排的投訴,將按機制嚴肅跟進;若發現有違規之處,將作出懲處。

全文刊《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