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即日起涉台灣新聞須以「領導人」取代「總統」

港聞
更新時間:20:52 2021-07-20
發佈時間:19:02 2021-07-20
香港電台即日起有關台灣新聞報道須以「領導人」代替「總統」稱呼。網上圖片
香港電台即日起有關台灣新聞報道須以「領導人」代替「總統」稱呼。網上圖片
香港電台就涉及台灣方面的用語,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指出必須嚴格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台灣官員及部門的稱謂,會用「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台灣行政機關」等,即時生效。

通告又指出,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在提及台灣相關議題上,應該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當的字眼,並提供正確全面的資訊,推廣一國兩制及國民身份認同。舉例涉及台灣時,「中華民國」、「國立」及「行政院」 等字眼一定不能使用,在任何情況下亦不應視台灣為主權國家。
香港電台即日起有關台灣新聞報道須以「台灣行政機關」取代「行政院 」 。網上圖片
香港電台即日起有關台灣新聞報道須以「台灣行政機關」取代「行政院 」 。網上圖片
港台發言人表示,香港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港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個中國原則,及俗稱「錢七條」的中央政府處理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處理涉台事務。

發言人表示,《港台約章》清楚訂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當中包括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以及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

港台既為香港的公共廣播機構,也是政府部門。港台的節目及資訊對台灣及有關機構或組織的描述及用字規範,必須嚴格恪守有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