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記令被取消申上訴不獲法援提覆核 法援署要求羅允彤7日內作回應

港聞
更新時間:13:10 2021-07-22
發佈時間:13:00 2021-07-22
虐待印傭Erwiana的女僱主羅允彤於2015年被判囚6年。法庭另一度頒下押記令,押記羅的單位,後在Erwiana介入下前年底取消押記令。 而羅不滿押記令被取消,擬申請上訴和法援,惟遭法援署拒絕,上訴後被駁回,再申請司法覆核。法援署今於高等法院表示,已提供訟費清單予羅,羅需於7日內回應。上訴庭法官周家明則會在三星期內頒下裁決,以裁定其司法覆核許可是否成功。

羅今日並無出席聆訊,由事務律師代表。法援署代表今指昨日傍晚羅才申請押後聆訊索取法律意見。法援代表指羅並非首次申請法援,理應知道程序,並無原因在聆訊前一天才提出申請。而羅的代表早已準備文件,聆訊繼續並不會對羅造成不公,另指羅再成功申請法援機會微。羅的事務律師則指,前日才得知今天屬公開聆訊,並不能在法庭代表羅。

周官指羅太遲申請押後,亦非首次申請法援。另指羅代表律師已於今年2月準備文件,故不會再延遲聆訊,聆訊如期進行。法援署表示已提供訟費清單予羅,羅需於7日內回應,周官則會在三星期內頒下裁決。

申請人羅允彤在2017年被法庭裁定要賠償 Erwiana 80萬元,另一邊廂其丈夫突然向她「追討」300萬元,並因此法庭一度頒下押記令,押記了羅的將軍澳單位。Erwiana認為羅企圖逃避賠償而介入訴訟,法庭按她申請取消押記令。羅不服押記令被取消,申請上訴,但不獲法援。她就法援署決定向高院上訴被駁回,故申請司法覆核。 羅於2015年2月被裁定傷人罪成,判囚6年,並於2018年中出獄。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