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畢業生認「睇水」助朋友塗鴉反警字句候判 官明言打算判監

港聞
更新時間:11:24 2021-07-23
發佈時間:11:10 2021-07-23
學士畢業生去年3月,在朋友於何文田愛民邨塗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時幫忙把風。他今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要求,下令被告還押至8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過明言打算判監。

鄭官指,雖然被告在事件的角色只是「睇水」,真正「落手落腳」的則是本案另一名男子,但二人一同犯案,罪責相同。被告背景良好,有穩定工作,在職場上亦獲正面評價,法庭相信事件為單一事件。

被告原本不認罪,在法庭已定審期後才改口認罪。鄭官認為他沒有適時認罪,又指被告的情況無法與本案另一名男子比較,因該男子年紀較輕,於較早前認罪,亦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即最高的時數。

鄭官又指,辯方提早通知法庭,接納被告有少許悔意,原打算直接判監並給予三分之一的刑期扣減,不過決定應辯方要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但拒絕讓被告保釋候判,明言打算判監,且有一定刑期,「千祈唔好有希望」。

辯方求情指,被告持有園境建築學士學位,獲親友、上司、同事等撰寫求情信,力證為人盡忠職守,過去一直奉公守法。被告明白罪行嚴重,自己的行為對當時社會造成風險,對解決紛爭亦無幫助,希望法庭接納他因一時愚昧而犯案。

26歲被告梁軒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20年3月2日刑毀屬於領展的牆壁。同案另一被告麥兆基(23歲,議員助理)早前認罪,被判240小時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麥兆基於2020年3月2日凌晨12時,在愛民邨愛民廣場外走廊牆上,以啡色噴漆噴上一些字句,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過程中本案梁軒則負責幫忙把風。二人其後於案發現場附近的停車場被便衣警員截獲,麥被搜出一罐含有啡色油漆的噴漆,並承認「因為不滿政府極權」而塗鴉。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