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余慧明再申保釋獲批 准10萬現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

港聞
更新時間:17:42 2021-07-28
發佈時間:12:48 2021-07-28
余慧明獲准保釋
余慧明獲准保釋
民主派涉參與去年「35+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僅12人獲准保釋。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今在高等法院於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席前申請保釋。杜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余慧明保釋。

余慧明保釋條件為10萬元現金,5萬元丈夫人事擔保、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一星期4次到警署報到、遵守午夜12點至6點宵禁令。更改住址24小時前通知警方。

余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代表,余慧明由大律師李國威代表。

案中已獲准保釋的12名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及鄒家成。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