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22歲女生涉堵路不服定罪提上訴 官需時考慮擇日頒判詞

港聞
更新時間:12:57 2021-07-28
發佈時間:12:53 2021-07-28
網民前年11月13日發起「大三罷」,兩輛輕型貨車在中大附近的沙田科學園路橫泊以堵塞交通,22歲女學生被指參與堵路,去年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完成24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女學生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其代表律師指女學生只是到場協助一名腳部受傷的女子,並沒有夥同他人堵路。黃崇厚法官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判詞。

22歲上訴人潘凱玲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沙田白石角科學園路,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路上留下垃圾桶、欄杆、巴士站牌,以及兩輛輕型貨車等,對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險。

上訴方指雖然當日現場有堵路的情況,但沒有直接證供指潘曾在路上放置涉案物品,又沒有直接證供指潘對堵路的兩輛輕型貨車有控制權。而潘到場只是攙扶一名腳上有繃帶的受傷女子上車休息,法庭在沒有證據基礎證明潘是否認識該女子時,理應假設潘不認識該女子,如潘認識該女子,攙扶她上車休息休息合情合理,如潘不認識該女子,對陌生人守望相助亦絕不稀奇。而潘帶女子上車休息,亦有可能是等待救護車到場,故認為指潘參與堵路的說法並非唯一合理推論,希望法官判潘上訴得直。

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