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健獲「解禁」 司法機構:可處理社會事件有關案件

港聞
更新時間:20:35 2021-07-29
發佈時間:20:34 2021-07-29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去年5 月處理反修例傷人案,判辭中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社會爭議,被前終院首席法官勒令禁審示威案。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郭官獲「解禁」。司法機構回覆︰ 「一直以來,案件的排期、處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法官負責處理案件,均屬於司法機構獨立行使的司法職能,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決定。法院領導會一貫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須審理案件的性質、法官的背景、法律專業範疇、有關法官可否抽空參與聆訊等。

現時有三百多宗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已轉介至區域法院,大部分尚待處理。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在考慮郭法官的專長和經驗、司法機構完成處理有關對郭法官的投訴已超過一年時間、郭法官在該一年多時間以來的工作表現、其他法官人手及工作安排等相關因素,在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意後,決定郭法官可協助處理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

司法機構回覆指,法官郭偉健現已可協助處理與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原定今日下午排期於郭官席前的刑事案件,由於當中有案情涉及郭官本人,故下午於區域法院第27庭的案件改由其他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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