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遂保險經紀弒父謀殺判囚終身 與盜竊罪刑期同期執行
更新時間:14:02 2021-08-05
發佈時間:10:36 2021-08-05
發佈時間:10:36 2021-08-05
28歲被告黎謹友,被控於18年12月4日在香港謀殺其65歲父親黎金福。邱智立法官在判刑時指,雖然被告辯稱弒父是因為財政壓力所迫,有需要盡快向高利貸還債,再從父親銀行戶口所取走的20萬元來還債,但被告弒父以獲得錢財實屬悲劇。邱官指雖然死者並非一名好爸爸,經常辱罵被告及被告母親,亦向被告及被告母親施暴,但此不會合理化被告的弒父行為,最終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邱官指,被告的財政壓力並非弒父及盜取父親金錢的藉口,被告在父親死去後,搜翻父親錢包,再取得父親的提款卡,到銀行取得父親財產。邱官決定是次盜竊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3年,考慮到被告在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時才認罪,故獲得四分之一扣減,最終判囚兩年零三個月,刑期會與終身監禁同期執行。被告另指自己服刑時被欺凌,邱官希望懲教署跟進事件,避免事件再度發生。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