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遂保險經紀弒父謀殺判囚終身 與盜竊罪刑期同期執行

港聞
更新時間:14:02 2021-08-05
發佈時間:10:36 2021-08-05
男子被捕後警方帶返棄屍現場搜證。 資料圖片
男子被捕後警方帶返棄屍現場搜證。 資料圖片
28歲男保險經紀3年前向父親借錢償還高利貸不果後取刀弒父,再以紅白藍尼龍袋及行李箱藏屍拋進海中後,從父親戶口取走20萬元還債並潛逃台灣。6男1女陪審團早前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成,他在審訊前另承認一項盜竊罪,邱智立法官今在高等法院指出此為一宗悲劇,雖然死者在被告年幼時進行家暴,被告案發時亦有財政壓力,但此不能合理化被告殘酷的弒父行為,最終就謀殺罪依例判終身監禁,盜竊罪經認罪扣減後判監兩年零三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28歲被告黎謹友,被控於18年12月4日在香港謀殺其65歲父親黎金福。邱智立法官在判刑時指,雖然被告辯稱弒父是因為財政壓力所迫,有需要盡快向高利貸還債,再從父親銀行戶口所取走的20萬元來還債,但被告弒父以獲得錢財實屬悲劇。邱官指雖然死者並非一名好爸爸,經常辱罵被告及被告母親,亦向被告及被告母親施暴,但此不會合理化被告的弒父行為,最終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邱官指,被告的財政壓力並非弒父及盜取父親金錢的藉口,被告在父親死去後,搜翻父親錢包,再取得父親的提款卡,到銀行取得父親財產。邱官決定是次盜竊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3年,考慮到被告在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時才認罪,故獲得四分之一扣減,最終判囚兩年零三個月,刑期會與終身監禁同期執行。被告另指自己服刑時被欺凌,邱官希望懲教署跟進事件,避免事件再度發生。

法庭記者:劉曉曦
男保險經紀借錢不遂涉弒父棄屍。 資料圖片
男保險經紀借錢不遂涉弒父棄屍。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