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睇水」助朋友塗鴉「光時」字句 學士畢業生判社服令

港聞
更新時間:11:24 2021-08-06
發佈時間:11:18 2021-08-06
園景建築學士畢業生去年3月,在朋友於何文田愛民邨塗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時幫忙把風,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鄭念慈今於九龍城法院指,被告並非事件的始作俑者,罪責較輕,考慮到被告認罪、有良好背景及穩定工作,終判160小時服務令。

鄭官判刑時指,雖然被告與另一男子犯案,惟該男子的角色更為嚴重。被告認罪、有悔意,對事件有深刻反省,且多次主動提出賠償。考慮到他獲僱主支持,過去奉公守法及有穩定工作,相信其重犯機會低,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中期的社會服務令。

辯方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乃合作和有禮貌的年輕人,事件留下深刻的教訓,他明白本案可能會影響自己的將來,對於當初未有阻止朋友違法或拒絕對方要求深感後悔。其僱主亦願意就社會服務令遷就被告的上班時間,希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

26歲被告梁軒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20年3月2日刑毀屬於領展的牆壁。同案另一被告麥兆基(23歲,議員助理)早前認罪,被判240小時服務令。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