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將海外公司轉予陳梓華 控方指黎智英及MarkSimon是幕後資金支持者

港聞
更新時間:12:33 2021-08-19
發佈時間:12:27 2021-08-19
12港人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今在高院承認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在案發期間LACOCKInc.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公司,黎智英是該BVI公司的董事之一。該BVI於1996年4月18日在香港的匯豐銀行持有一個銀行賬戶,在關鍵時刻黎智英、MarkSimon和其他4人是該賬戶的簽署人。

2019年7月第一次國際宣傳眾籌後,MarkSimon與被告陳梓華會面,期間MarkSimon提出要轉讓一家海外公司(後稱為LACOCK)讓陳自己創業。MarkSimon進一步告訴陳,LACOCK可以作為日後進行宣傳活動的公司,並且將其交給陳作為對他答謝,LACOCK及後被轉移到陳名下控制。

陳被要求簽署文件和銀行文件,使他成為LACOCK的唯一董事和LACOCK匯豐銀行賬戶的唯一簽署人。黎將LACOCK的股權轉讓給陳,陳在壹傳媒總部簽署了這些轉移文件。

2020年1月14日陳成為LACOCK匯豐賬戶的唯一簽署人,餘額為80,000港元。陳在香港的個人匯豐銀行賬戶:一筆港幣30,000元從MarkSimon在香港的個人匯豐賬戶轉入陳在香港的個人匯豐賬戶。

2019年10月11日一筆為144,100港元以支票從黎的香港個人匯豐賬戶轉入陳的匯豐賬戶。2020年2月24日,Dico的香港匯豐賬戶以支票形式將80,273港元轉入陳的匯豐賬戶。

關於李在香港的個人銀行賬戶,2019年6月28日,以StripePaymentsELimited(2019年6月第一次眾籌)名義從美國賬戶匯入616萬港元至李的渣打銀行賬戶。2019年8月9日從JackHenryHazlewood名義的英國銀行賬戶(2019年7月的第二次眾籌)向李的渣打銀行賬戶匯入了308,299.42英鎊(約294萬港元)。

2020年2月28日從TheProjectHongKongTrust在AmalgamatedBank(一家美國銀行)持有的賬戶(2019年8月第三次眾籌)向李的花旗賬戶匯款420,035.54美元(約327萬港元);2019年11月21日,MarkSimon匯豐銀行賬戶中的500,000港元轉入李宇軒的渣打銀行賬戶。

2019年8月1日至2日,李的渣打銀行賬戶將156萬港元匯至台灣公司ChartwellHoldingLimited(以MarkSimon為董事)在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灣銀行)持有的銀行賬戶。

因黎智英、MatkSimon兩被告,劉和其他人之間的陰謀的宣傳和活動,令致美國出台了旨在對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施加不當政治壓力和影響的立法,包括:2020年7月14日,美國通過了《香港自治法》,對涉嫌助長中國未能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2020年7月20日,《香港自由與選擇法案》提交給美國眾議院。該法案旨在為美國認為符合條件的香港特區居民提供臨時保護身份和難民身分,並包含其他與移民相關的條款。

2020年12月8日它在美國參議院收到,閱讀了兩次並提交給司法委員會。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美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共35名官員實施制裁。2020年8月19日美國暫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就移交逃犯、轉移被判刑人員和對船舶國際運營所得的收入互惠免稅的協議。

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9個國家分別中止了與香港特區就移交逃犯達成的協議。

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