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祖星認為修例不易踩「紅線」 回歸前有法例禁播內容不友好電影

港聞
更新時間:22:40 2021-08-24
發佈時間:20:28 2021-08-24
洪祖星認為電檢制度加入國家安全考慮不易踩「紅線」。資料圖片
洪祖星認為電檢制度加入國家安全考慮不易踩「紅線」。資料圖片
政府修訂電檢條例,加入須要考慮是否不利國家安全因素。曾任五屆香港電影金像獎評委會主席的香港影業協會理事洪祖星向傳媒表示,今次修例條文尚算清晰,不容易踩「紅線」。

洪祖星表示以前未有《港區國安法》時,早期的電影條例也有一條說明,如果當中內容對周邊國家或地區有不友好表現,電檢處有權禁映那部電影上映。作為電影投資人,想搞政治題材,或想危害周邊地區或國家安全,看到劇本心中是知道。

至於會否因新例主動檢視旗下過往已獲核准上映的電影,有否不利國家安全的元素,他說暫時不會這樣做,但如當局提出會積極配合。

根據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2003年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何秀蘭的提問,指根據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記錄,由1965年至1974年底,共有357部電影於第一次送檢時不獲批准公開放映。其中71部在其後獲准公開放映,包括46部在刪改後獲准放映,餘下的25部則毋須刪改而其後獲准放映。

葉澍堃提到,這些電影送檢時不獲批准公開放映的原因,包括314部「有傷風化、引起嚴重震驚或反感、鼓吹犯罪及暴力罪行等」;18部「煽動本港不同種族、膚色、階級、國籍、信仰、利益的人士互相憎恨」;16部「破壞本港與其他地區間的友好關係」,其中經刪改後獲准公開放映的只有2部;其餘9部因「無故攻擊宗教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