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赴警總遞信 表明拒交資料

港聞
更新時間:16:25 2021-09-07
發佈時間:15:20 2021-09-07
支聯會早前被指是「外國代理人」,被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組織資料,支聯會下午到警察總部遞交信件,回應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及相關證明,並表明拒交資料。

支聯會常委下午3時許在進入警察總部前會見傳媒,並重申該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強調今日只是遞交回覆而非提交資料,並再次質疑相關信件並不合法。副主席鄒幸彤質疑,國安處違法要求公民社會組織交出不需遞交的資料。

支聯會將於本月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解散決議。鄒幸彤表示,若當日沒有常委出席大會,在席會員仍可選出主席,並繼續進行會議。

鄒幸彤等人見記者後,便進入警察總部遞信,逗留大約半小時後離開警總,再向記者交代情況。她表示,警方收到信件後,並未有直接回應與信件有關內容,只是警告鄒幸彤等人如果未有按照要求提交所需資料,便可能會按照《香港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對提出檢控。鄒幸彤再次指稱警方有關要求不合法,呼籲警方和保安局長鄧炳強不要違法行事。
另外,該會亦在網上公開回應警務處處長公開信內容,指警務處處長澤頤未提供任何理據去解釋包括:(1) 有何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2) 為何合理地相信發出該信件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3) 所要偵查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性質以及與所要求的資料之間的關係。支聯會認為上述三點違反自然公義的原則。該會認為信件並無合法基礎,因此不會提供該信件中要求的任何資料。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任何人如果公開宣稱不會依法行事,都不可自稱為公民社會組織。她指,強烈譴責有人認為身為公民社會一員,就不必守法的觀念完全錯誤,指有法律界人士鼓吹錯誤觀念,誤導青年違法,強調公民社會要有依法精神,不能再鼓吹違法達義等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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