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技工稱「個腦亂咗」未報警 謂保安經理在場「唔好騎咗人哋」

港聞
更新時間:18:32 2021-09-08
發佈時間:17:58 2021-09-08
證人宋國光。
證人宋國光。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午續。時昌技工續作供,指當日曾拿著滅火筒嘗試入倉救火,見到走廊天花版及鐵絲網的膠管起火,發覺事態嚴重而提議報警,解釋因「自己都未顧到,咁嘅環境,個腦亂咗」而未有落手報警。至於時昌副經理則稱,案發當時警鐘曾響,又指曾在3樓與經理及技工商討達3至4分鐘,與其他證人供詞不符。

時昌技工鍾國成接受代表死者張耀升家屬的大律師詢問,確認3樓有俗稱「貓頭鷹燈」的緊急照明燈,不過由於沒有電腦密碼,無法讀取巡倉報告,不知道由2015年12月起涉案大廈3至7樓一直欠缺「貓頭鷹燈」,也不肯定負責管理倉內照明系統的經理黃家晉曾否要求要加裝,「有都唔出奇⋯佢無話急,咁我可能做其他嘢先」,「一個人做唔多嘢,咁多間分公司」。

鍾描述走入起火迷你倉後,見到走廊天花版及鐵絲網的膠管著火,「根本滅火筒都救唔到」,故提議報警,又形容當時「環境好黑」,沒有留意到「貓頭鷹燈」是否開著。他解釋「貓頭鷹燈」會使用內置電池,當電燈公司提供的電源被切斷便會開啟,電池使用量最長達10分鐘。

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伍健民多番質問,為何只是提議報警,鍾指「一時間諗唔到呢樣嘢」,「自己都未顧到,咁嘅環境,個腦亂咗」,「當時唔知道咁嚴重⋯一霎那(的事)」,又謂保安及經理都在場,「唔好騎咗人哋」。他又指不記得提出報警後,在場人士曾否作出實際回應,伍大狀聞言質疑「唔記得即係無啦」。鍾強調事發已久,不想作假口供,所以某些細節只能回答「唔記得」,最後表示被法律代表問得「慌亂咗」。
已離職的時任時昌副經理宋國光供稱,主要負責營銷,不時會幫下屬巡倉,每星期巡倉時都會檢查「貓頭鷹燈」。他指2015年加入時昌時,於入職培訓獲告知要用木枝試按「貓頭鷹燈」開關制測試,「公司一定有規定」。惟早前出庭作供的黃及呂均沒有提及,入職培訓有教授關於「貓頭鷹燈」的知識,其中黃被問到倉內有否安裝「貓頭鷹燈」後直指沒有印象。

至於案發當日,宋稱早上10時42分返回淘大工業村1座上班,聽到同事表示「3樓火燭喎」,隨即上1樓辦公室打卡,然後再上3樓查看。當時黃及鍾已在3樓,宋表示初時聞不到煙味,「無咩異常」,但之後打開倉門,見到有煙「飄下飄下」,煙霧濃得「乜都見唔到」,在倉內離門口約20英尺見到「光光地嘅物體」。

宋續指,3人其後討論了3至4分鐘,黃及鍾問可否入倉救火,宋則跟黃說當時情況已不可能自行救火。談話期間警鐘有響,故他提高聲量說話。正當3人正在商討報警時,保安強哥上到3樓稱「我哋恒隆報咗警」。宋隨後返回1樓寫字樓開電腦登入系統,直至警察到場疏散。另外,他表示任職期間大廈有做過警鐘測試,不過黃早前供稱案發時沒有聽到警鐘響起,過往大廈無進行警鐘測試或火警演習。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