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市民若補交資料重新登記 須於周三或之前處理

港聞
更新時間:19:04 2021-09-12
發佈時間:15:29 2021-09-12
政府發言人提醒已在消費券計劃登記期內(即7月4日至8月14日)遞交登記,但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進一步處理的登記人,須於星期三(15日)或之前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

有關市民可於星期三或之前,親身或委托信任的親友前往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的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設於中環郵政總局、大埔運頭塘邨運頭塘鄰里社區中心和屯門良景邨良景社區中心的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遞交書面表格以重新登記。4個地點會提供上述服務至星期三,辦公時間均為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政府發言人重申,上述特別安排不適用於已被確認為不符合資格或從未在登記期內遞交登記的市民。每名合資格登記人只可透過此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市民在遞交書面表格前,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及齊全,及已釘附其身份證複本。經核實符合資格後,登記人會在10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這些市民一般會在遞交登記後約一星期收到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市民若已遞交登記但不確定其登記情況,請查閱政府發出的電話短訊,或透過熱線18 5000的語音系統查詢。政府發言人亦提醒市民須小心保護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