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引《公司條例》提交壹傳媒清盤呈請 官委任兩清盤人12月聆訊

港聞
更新時間:18:09 2021-10-15
發佈時間:17:35 2021-10-15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根據《公司條例》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提交壹傳媒的清盤呈請,陳靜芬法官今按政府方要求,委任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的顧智心(Koo Chi Sum Sammy)及徐子超(Tsui Chi Chiu Cliff )兩人作為壹傳媒的清盤人,有關書面理由將於今日下午2時半頒布。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壹傳媒的公司清盤呈請聆訊將於12月15日進行。

陳靜芬法官今午頒布書面理由指,壹傳媒集團成立於1981年,黎智英與其妻子擁有壹傳媒71.26%股份,壹傳媒於2021年6月24日停止營運在香港的傳媒業務,包括蘋果日報及壹週刊,而壹傳媒現仍營運的公司為主理台灣蘋果日報網上版的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以及經營書刊印刷出版的百樂門印刷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8日起,香港已沒有任何僱員為壹傳媒集團工作。壹傳媒亦在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2日及2021年8月26日,先後公布正與潛在買家進行討論,有可能出售台灣業務。

壹傳媒在香港銀行存放逾7000萬元現金,持有香港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台灣物業,亦在將軍澳持有兩個出租物業,科技園已按照契約條款,對其中一個物業採取相應行動,啟動重收程序。而壹傳媒在2021年3月至9月期間,流動資金大幅減少,公司亦在2021年4月1日向黎智英自願提前償還貸款1.5億元,壹傳媒現時淨虧損超過2.472億元,當中包括無形資產的損失、科技園成功沒收租約、員工索償工資等。負責調查壹傳媒集團事務的審查員陳錦榮發現數宗可疑交易,例如讓黎智英擅用公司資源投放於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董事會沒有公開提前償還貸款的重要資料等。

陳官指壹傳媒自2021年9月5日起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沒有任何董事或董事會,現時亦沒有證據顯示其狀況智有改變,而且黎智英本人早前亦向法庭申請行使壹傳媒股票的投票權去處理壹傳媒清盤事宜。壹傳媒沒有公布向黎智英提前償還貸款1.5億元的資料,亦在2021年5月26日的公告中指出,壹傳媒持有5.214億元資金,最少可營運18個月,而令壹傳媒於2021年5月27日復牌後,股價大幅飆升50.5%,令公眾投資者在沒有公司流動資金狀況的完整資料下,根據其公告的內容進行股票交易。壹傳媒看來無力償債,又沒有足夠的業務來維持其上市狀況。陳官認為表面看來下令壹傳媒清盤屬基於公眾利益的權宜之計,同時亦是公平公正的決定,有必要委任清盤人接管業務、處理法律程序、管理公司賬簿和文件、委任董事管理附屬公司的事務等。

壹傳媒今無律師代表,政府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稱,壹傳媒所有董事已經辭任,保安局今年五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三,發出書面通知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逾七成股份等財產。黎智英早前要求法庭允許他行使壹傳媒股票的投票權,以便日後處理壹傳媒清盤及新董事任命的事宜,但已遭陳健強法官所拒。

根據壹傳媒在2021年5月26日的新聞稿中指出, 壹傳媒於2021年3月31日的未經審核銀行及現金結餘約為5億2140萬港元。壹傳媒的未償還銀行貸款總額為9360萬港元,該貸款須於2022年9月30日前償還。而黎智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擁有或被視為擁有壹傳媒1,878,657,165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1.26%)之權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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