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500元行賄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 六旬漢被廉署起訴

港聞
更新時間:17:06 2021-10-18
發佈時間:16:39 2021-10-18
廉政公署今日(10月18日)落案起訴一名關愛基金申請人,控告他涉嫌行賄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以協助處理其申請。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10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關愛基金秘書處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決定落案起訴該申請人一項貪污控罪。被告為62歲的楊基鋼,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被告案發時是關愛基金「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計畫的申請人。

民政事務局轄下的關愛基金秘書處負責管理該計劃,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一次過一萬元津貼,協助他們適應和融入社區。關愛基金秘書處另聘用了職業介紹所,由其職員負責處理計畫的申請事宜。申請人須提供個人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申請資料不全,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會要求申請人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補交資料。

控罪指被告涉於2020年12月9日至1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提供現金500元,作為協助他申請該計畫津貼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20年10月提交的申請表資料不全。關愛基金秘書處其後接獲被告的郵寄補交資料,信封內附有一張500元鈔票。

民政事務局及關愛基金秘書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行賄手段獲取公共服務。如某項公共服務涉及收費,有關當局會以公開方式向申請人清楚說明應付費用及繳交方法。申請人如提供額外「手續費」或「打賞」,將會違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