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黃錦星指第二個焚化爐是必然

港聞
更新時間:06:24 2021-10-25
發佈時間:06:19 2021-10-25
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條例,將展開十八個月準備期。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坦言,廚餘廠的處理容量有限,無可能在徵費前全面在港推行廚餘回收,但會逐步試行,下月開始在杏花邨大規模進行廚餘回收先導計畫。他指,全球大城市的廚餘回收量亦只有約一半,始終要有轉廢為能設施,因此本港興建第二個垃圾焚化爐是「必然的事」,但選址是否屯門,他說「未決定」,本港整體規畫已有大轉變,因此要審時度勢去檢視。

垃圾徵費仍未有確實的實施日期,要待完成十八個月準備期,並視乎經濟狀況再決定。黃錦星說,待明年新一屆立法會,會加緊同立法會議員跨黨派去溝通,以爭取支持。另一方面,現時要就垃圾專用膠袋的設計及防偽、生產及零售層面作最後定案,同時要同物管公司溝通,制定行業守則。此外,亦要加強回收配套設施,其中在灣仔及西貢本周將有「綠在區區」開幕,而回收便利點亦再加設多十個,他認為垃圾徵費可推動市民及回收界減少胡亂棄置回收物。

必做第二個垃圾焚化爐

現時廚餘回收步伐緩慢,當局只集中協助回收工商廚餘,黃錦星說,將會在屋苑推行廚餘回收先導計畫,下月將在杏花邨試行,亦有其他屋邨有智能回收設施接收廚餘。他指,比起外國可將廚餘做堆肥相對容易,本港傾向做轉廢為能,但O Park 1每日只處理二百公噸廚餘,而大埔污泥廚餘共厭氧設施就每日處理五十公噸,而本港長遠目標每日回收約一千多噸,「始終有些收不晒的。」

他指,日韓推行垃圾收費初期都是零廚餘回收,溫哥華亦是近年才開始回收,大城市回收廚餘量只約一半,因此要有垃圾焚化爐,本港除了石鼓洲焚化爐,「第二個是必然的事」,但市民亦要惜食源頭減廢。他又指環境局接手三千個食環署垃圾站,將可在大站加設回收暫存設施,方便市民。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