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康文署康樂助理員 涉向下屬及承辦商員工索取貸款

港聞
更新時間:14:30 2021-11-02
發佈時間:14:27 2021-11-02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康文署康樂助理員,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下屬及一名承辦商員工索取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52歲陳志棟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任職康文署署理一級康樂助理員,派駐鯉魚門公園。他是一名技工的上司,並會指示康文署承辦商一名科文進行園藝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9月19日至今年1月31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分別向上述技工索取一筆未指明款項的貸款,及向該科文索取一筆約2,000至3,000的貸款。

有關技工及科文均即時拒絕被告的要求。康文署及承辦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