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六旬翁打科興兩日後死亡 解剖報告指與打針無因果關係

港聞
更新時間:21:42 2021-11-09
發佈時間:15:35 2021-11-09
63歲男子今年2月尾接種首劑科興疫苗,兩天後因急性心肌梗塞,引致急性肺水腫而亡,疑為本港首宗疫苗事故,死因庭研訊今續。專家證人、衛生署法醫顧問醫生潘偉明指,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討論死者個案後,認為死者本身為長期病患者,解剖報告亦顯示其心肌梗塞早在打針前發生,因此委員會一致裁定死亡事故與接種疫苗並無因果關係。所有證人已經作供完畢。裁判官周慧珠押後案件至周五,料屆時將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

衛生署助理署長(藥物)陳凌峯供稱,他有份代表衛生署撰寫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報告,解釋該委員會會就異常事件作出因果關係評估,並根據世衞相關的因果關係算法流程,就事件收集當時的臨床診斷、接種人士病歷及其接種時的情況。針對異常事件與疫苗接種的因果關係,一般可得出4項結論:(A)「一致」、(B)「不確定」、(C)「不一致」及(D)「無法分類」。

一同撰寫報告的衛生署法醫科顧問醫生潘偉明則表示,委員會曾就死者個案作討論,其中參考了由早前出庭作供的法醫卓華所撰寫之解剖報告。潘引述報告指,死者本身為長期病患,並有嚴重冠心病,其心肌梗塞早在2至3周前發生,且無證據顯示打針後有過敏反應。委員會考慮各項因素後,一致裁定個案屬C類,即死亡事故與接種疫苗無因果關係。

有陪審員關注疫苗批次品質是否合格,潘稱沒有這方面資訊。陪審員再追問若不知道品質是否合格,如何得出報告結果?潘回應指「無人同我講佢合唔合格,只可以咁講。」

死者李宇根今年2月26日在官涌體育館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惟同月28日凌晨時分離世,終年63歲。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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