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及寶翠公園等9處地方強制檢測

港聞
更新時間:22:26 2021-11-17
發佈時間:22:19 2021-11-17
政府就強檢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九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因應早前兩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輸入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四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政府強烈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強檢要求,按時完成須多次進行的強檢,而即使已經接種疫苗亦必須接受上述強檢,同時應密切留意身體狀況,如有任何輕微病徵必須立即求醫並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10月30日下午4時至下午10時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毓雅里寶翠公園的人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任何在11月7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期間曾身處尖沙嘴廣東道30號新港中心3樓302號舖CoCo壹番屋的人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任何在11月7日下午2時至下午7時期間曾身處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180號香港海洋公園的人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任何在11月7日上午8時至下午1時期間曾身處尖沙嘴棉登徑8號地下G01及G02號鋪EricKayser的人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另外,由於五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檢公告。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11月4日至11月17日期間曾身處西灣河鯉景灣鯉景道51號明愛樂義學校、香港西營盤高街97B號救恩學校(幼稚園部)、九龍塘窩打老道151-153號地下耀中國際幼稚園(窩打老道)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1月21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在11月4日至11月17日期間於觀塘順安邨屋邨小學第一校舍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第二小學四年級、荃灣柴灣角荃景圍安賢街12-20號保良局李城璧中學三年級就讀的學生及曾面授的學校老師,須於11月1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1月15日至11月1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政府明日會在柴灣公園(一號足球場)及海洋公園停車場增設流動採樣站,分別為須接受強檢的當區居民及工作人員和海洋公園員工及訪客提供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