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子虛報檢疫地點 被判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聞
更新時間:19:53 2021-11-25
發佈時間:20:03 2021-11-25
一名25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一間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該名男子其後被發現在2021年4月30日於香港國際機場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9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2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