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內地男被控在本港水域非法捕魚 周三提堂

港聞
更新時間:23:01 2021-11-30
發佈時間:22:27 2021-11-30
漁護署今天起訴4名男子,懷疑在南丫島南面香港水域內的一艘內地船隻上進行非法捕魚作業。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周一(29日)下午約2時半,水警人員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在進行非法捕魚活動,遂截停有關船隻,並通知漁護署人員進行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漁具。

4名涉事的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被檢控,案件周三(12月1日)將於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本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署方會繼續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及加強巡邏和嚴厲執法。

根據法例,任何人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