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華徑燒烤場2名負責人認經營無牌食肆 判囚4周緩刑兼罰4萬元

港聞
更新時間:21:34 2021-12-01
發佈時間:18:01 2021-12-01
九華徑燒烤場2名負責人認經營無牌食肆,判囚緩刑兼罰4萬元。資料圖片
九華徑燒烤場2名負責人認經營無牌食肆,判囚緩刑兼罰4萬元。資料圖片
美孚九華徑2間無牌燒烤場無牌經營多年,上月中遭警方派員到場票控食客,而各自負責人較早前因無牌經營食肆被捕被控。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2人均承認無牌經營食肆罪,裁判官黃子豪指2個場所也曾多次被檢控,罰款不足以反映罪責,另考慮到2人並非營運者,各判囚4星期,緩刑24個月,罰款各40000元。

62歲男被告許百翔及47歲女被告林麗玉,今承認於今年11月12日下午約7時半,分別在葵涌九華徑舊村測量約份第4約第1349號地段餘段東面部分(美孚九華徑燒烤場)及西面部分(吉吉360),並非根據和按照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所批出的牌照而經營食物業,即普通食肆。案情指,當日食環署人員到場巡查,當時2處有員工在收銀處收費,共有約350名顧客在場燒烤,場內雪櫃有雞翼、豬肉、牛扒及蔬菜等,2名被告均承認是處所負責人,未能出示有效牌證,被即場拘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