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黃大仙衝突|警司指當時隊員生命受威脅 曾拔槍戒備

港聞
更新時間:14:07 2021-12-03
發佈時間:14:00 2021-12-03
左起被告:麥浩偉、溫梓霖、何文謙、郭小杰。
左起被告:麥浩偉、溫梓霖、何文謙、郭小杰。
前年十.一國慶日黃大仙龍翔道爆發激烈衝突,有示威者堵路及縱火。5男被控暴動和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當日追捕第5被告的高級警司梁仲文在區域法院作供,他在龍翔道驅散及拘捕示威者,現場人士向他們掟磚及汽油彈,因「隊員生命受威脅」,曾一度拔出配槍戒備。

梁憶述當日情況,他與隊員在睦鄰街遊樂場佈防,目測約千名示威者佔據龍翔道,當時有人向他們投擲汽油彈等硬物,其後他與防暴隊員作出拘捕行動。梁供稱追捕第5被告麥浩偉的過程中,曾雙手按著麥的背部近膊頭位置,以身體壓著對方,唯梁失平衡「壓佢唔實」,「我跌在地上,被告跪在地下,他轉身面向我,用手推向我的心口」。對方持續爭扎,後警員6713及時趕到控制麥,他繼續追趕其他示威人士。

其後現場有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掟磚及汽油彈等雜物,兩位同袍頭部受傷流血,梁估計是頭盔鬆脫導致受傷。現場混亂,梁曾一度拔槍防備。辯方大律師向梁盤問,指稱被告沒有拒捕及推跌他,而是當時他被推跌在地上,欲起身站立,惟梁不同意,更指麥一手拿著鐵棒,一手把梁推開。庭上播放片段顯示,麥當時身穿黑衫、黑短褲、配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及護目鏡。

5名被告依次為郭小杰(29歲)、張啟昌(21歲)、何文謙(26歲)、温梓霖(18歲)和麥浩偉(23歲)。根據控方案情,在2019年10月1日「天晴國慶日假期」,大約200名示威者在下午3時許集結在黃大仙龍翔道近沙田坳道一帶,他們當中身穿黑色衣物,配戴防毒面罩、護目鏡及頭盔,期間有人縱火及投擲雜物有人向警員方向掟磚、石頭及投擲汽油彈,汽油彈擲中停泊在附近的電單車,引起大火,更傳來爆炸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