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拉麵店貪污盜竊案 廉署再起訴前總廚串謀盜竊

港聞
更新時間:15:08 2021-12-06
發佈時間:15:02 2021-12-06
廉政公署繼早前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偷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並行賄受賄以縱容有關挪用款項勾當後,上星期五(12月3日)再落案起訴涉案前總廚串謀盜竊。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本年初已檢控10名佳偉餐飲有限公司(佳偉餐飲)前經理、廚師及侍應等僱員。廉署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上星期五再落案起訴佳偉餐飲一名前總廚。

王盛達,33歲,被控3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2月7日)將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時,佳偉餐飲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王盛達任職佳偉餐飲總廚,負責管理該兩個品牌所有分店的廚房。

該3項控罪指王盛達涉嫌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分別與上述其中9名佳偉餐飲前僱員串謀,從「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及「風雲丸」尖沙咀分店的收銀機偷竊現金。有關勾當懷疑涉及不當處理現金券及顧客點餐。上述兩間分店涉嫌被偷竊現金共約19萬元。

早前被廉署起訴的10名佳偉餐飲前僱員為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店長吳偉濤;部長林廷峯及林穎思;高級廚師余凱麟及余世鳴;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侍應劉瑞蓮;及兼職侍應馬君彤。

他們被控共12項罪名,即3項串謀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10人將於明年2月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