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藏士把拿逃出理大 19歲男生管非法工具罪成判入勞教

港聞
更新時間:17:16 2021-12-06
發佈時間:17:09 2021-12-06
前年11月理工大學衝突事件中,一名管有2支士把拿的19歲學生循隧道逃跑不果,被警員截獲並控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他否認控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梁嘉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認為他能因此加強守法意識,確保處於正軌,對更生至為重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家庭經濟狀況普通,透過做半職減輕家人負擔,雖然曾中斷副學士的學業,但之後報讀理大會計課程,夢想成為會計師,並非如更生報告所指般「無興趣讀書」。辯方亦指,被告品行良好,受同儕歡迎,因沒有考慮法律後果而犯案,承諾未來會奉公守法,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梁官指,案發時為理工大學連續10多日暴動的開端,警方在多處包括涉案隧道設立防線,情況嚴峻,氣氛緊張。被告嘗試投擲碎石攻擊,警告無效後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從環境證供來分析,勞教中心是合適刑罰。

被告鍾家軒,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管有一支銀色扭力扳手及一支銀色六角匙扳手。

法庭記者: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