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案|陪審團裁定被告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4罪罪成 押明年2月判刑

港聞
更新時間:15:23 2021-12-08
發佈時間:14:46 2021-12-08
前年11月初於太古城中心外名中年漢陳真涉嫌突然拿刀襲擊多人,該區時任區議員趙家賢上前勸阻時遭咬甩左耳,陳真否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法官張慧玲今早於高等法院引述趙家賢證供指被告案發時說「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嘛」,而其說話政見與現場大部分人相左,陪審團可由此考慮被告當時是否神智不清。張官完成引導陪審團,經4女3男陪審團退庭商議逾4小時後,下午2時半一致裁定被告2項蓄意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另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餘下1項蓄意傷人罪成。

張官感謝陪審團履行職責,押後判刑至明年2月9日上午處理,以待索取4名事主的創傷和醫療報告,以及被告的精神科和心理報告,期間提到「(被告)一定要坐監㗎啦」。

張官今早引述趙家賢證供,指被告案發時曾對趙說「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嘛」,片段亦顯示被告住宅大堂貼上了趙家賢海報,而被告則否認曾出此言;趙家賢又指被告當時說話政見與現場大部份人相左,而當時大部份人疑曾高叫「光復香港」。張官補充陪審團須就此考慮被告當時是否神智不清,在場時是否屬異見,如被告「腦海一片空白」,能否說出上述說話。張官提到事主溫浩倫受襲後送院時昏迷指數低,送到深切治療部插喉治理,傷口需要聯多針,留醫轉到普通病房後才能出院;其妻梁碧琪背部身中5刀,事後需接受臨床心理學家治理;趙家賢左耳廓遭咬甩,重新駁回終不果。

張官強調3項蓄意傷人罪定罪關鍵在被告是否有意圖令3名事主身受重傷,如答案為否,則改為考慮被告如沒有飲酒是否知悉其行為會使人或可能使人受某程度損傷,如答案為肯定,則須裁定被告傷人罪成。陪審團另須肯定被告蓄意或罔顧行事,令梁瑩瑩受傷,方能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成。張官最後重申於傷人及普通襲擊罪中,被告醉酒自招,並非辯護理由。

51歲被告陳真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Louis、梁碧琪、趙家賢Andrew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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