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15歲少女以校褸笠頭非禮涉遊蕩罪 被捕17歲仔揭有前科

港聞
更新時間:11:20 2022-01-07
發佈時間:11:20 2022-01-07

警方今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15歲的女兒昨日(6日)下午約1時在青衣長安邨一走廊懷疑被一名男子尾隨並企圖非禮。

青衣分區特遣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昨日下午約4時在青衣長安邨一單位拘捕一名17歲姓劉男子,涉嫌非禮及遊蕩,案件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該名男子亦涉嫌與去年12月16日發生於長安邨的另一宗同類型遊蕩案件有關。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悉,被捕17歲男子姓劉,亦是一名中學生,事發時身穿校服,遭非禮少女是一名中學生,二人為長安邨同幢大廈住客。事發於昨日下午1時許,劉男與身穿校服的少女乘搭同一升降機上樓,少女離開電梯時,劉男尾隨步出,他沒有跟着對方,向相反方向行,其間他急忙把校褸除去,折返笠頭非禮少女,少女大驚掙扎並逃脫,男子事敗逃終。

警方重申,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注意未成年子女安全,切勿讓子女獨自外出遊玩或返家,以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若不幸遇上類似事件,切勿啞忍,應在安全情況下向家人、朋友或警方求助。警方希望家庭、學校及市民共同保護兒童。

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在公眾地方或一座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導致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共用部分的任何人,合理地擔心自己的安全,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呼籲未報案的同類案件受害人,或目擊案發經過的人士,致電3661 2941與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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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長安邨發生非禮案。
青衣長安邨發生非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