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文圖煽動他人襲警 何惠彬認藐視法庭押下月求情及判刑

港聞
更新時間:12:24 2022-01-14
發佈時間:12:24 2022-01-14

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被指於前年5月在其facebook專頁發佈貼文,意圖煽動他人向警員或者當時尚未成立的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涉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下的臨時禁制令,被票控藐視法庭。沒有律師代表的何今於高等法院表示會承認責任,法官高浩文押後案件至2月28日作求情及判刑。

律政司代表指,高等法院於2019年11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及威脅使用暴力。而時任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在2020年5月22日於facebook發佈一則貼文,違反上述禁制令。庭上透露,何發帖後收到警方及律政司來信要求刪除,他於同年同月31日刪除貼文,惟未有披露貼文內容。法官臨散庭時,特別關注到律政司為何事隔逾年才把案件帶上法庭,要求律政司解釋。

高院在2019年11月頒布臨時禁制令,包括但不限於「LIHKG 連登」和Telegram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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