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中西區店舖檢懷疑受管制象牙製品

港聞
更新時間:22:10 2022-01-21
發佈時間:22:10 2022-01-21

漁護署表示,該署人員周四(20日)在中西區巡查期間,發現一間店舖涉嫌以商業目的而管有受管制象牙,並已檢取17件懷疑象牙製品作進一步調查。

署方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懷疑售賣已被禁止作本地貿易的象牙製品,以及在未能提供任何證明的情況下,出售聲稱古董象牙。

發言人續指,《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已於去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古董象牙除外),署方已加強巡查,並會繼續與海關和相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打擊象牙走私及非法貿易。

發言人強調,貿易商如以商業目的管有「古董象牙」,須證明有關象牙符合「古董象牙」的定義。可用作證明為「古董象牙」的證明,包括合資格的鑑定評估或由獲認可的化驗所或設施進行科學測齡。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象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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