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子虛構案情稱被禁錮圖騙家人金錢 警拘2男1女

港聞
更新時間:01:08 2022-01-22
發佈時間:01:08 2022-01-22

警方今日凌晨約4時接獲一名18歲男子報案,指其18歲女性朋友向他表示被人禁錮在屯門建豐街一間酒店內,要求其母親及報案人提供金錢援助。報案人稱擔心該女子的安全,於是報警求助。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調查,在涉事酒店內發現該名18歲女子及另外2名年齡分別16及25歲男子;但經警方調查後,相信事件不涉及非法禁錮,而是有人故意虛構案情,以騙取家人及報案人的信任,從而獲得金錢援助。

該2男1女涉嫌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被捕,獲准保釋候查,2月中旬須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如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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