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監管局 推「持續專業發展計畫」

港聞
更新時間:00:39 2022-01-28
發佈時間:00:39 2022-01-28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公布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畫」的詳細內容,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在2023年7月底前的發牌制度過渡期內,可以自願形式參與。計畫建議物業管理人(正式及臨時)(第一級)及(第二級)牌照持有人在每個年度出席或參與符合「計畫」準則的活動/課程時數(參考時數)分別為12及6小時,並可獲監管局頒發證書以作嘉許。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計畫旨在透過監管局舉辦或認可的持續進修活動或課程,讓牌照持有人可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以應付其物管工作的需要,提升物管行業的專業地位及水平;而持牌物管公司也可藉計畫積極推動員工培訓工作,建立終身學習的良好文化及持續提升員工服務水平。

為方便牌照持有人規劃及管理個人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或課程紀錄,監管局正為「計畫」建立電子紀錄系統,讓牌照持有人可透過監管局網站及正開發的監管局流動應用程式,搜尋監管局認可的培訓活動或課程資料、報名參與監管局舉辦的活動或課程、記錄曾參與的活動及擷取有關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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