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頭」認向4公屋建築工人收賄18000元 判囚5周

港聞
更新時間:17:12 2022-02-16
發佈時間:17:12 2022-02-16

廉政公署本周一落案起訴東涌公屋建築項目一名分判商前「工頭」,控告他向4名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18000元,以協助對方獲聘及獲發薪金。被告今日(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5個星期。

陳志强,57歲,滙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滙基)前「工頭」,承認7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地犯案,收受的非法回佣亦佔工人工資顯著比例,又頒令被告須向滙基歸還約18000元,即相等於被告所收取的非法回佣金額。

案情透露,案發時滙基是東涌一個公共屋邨建築項目的分判商,在該地盤進行木工工程。被告是滙基的「工頭」。該公司透過員工介紹招聘木工工人。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介紹了4名工人到上述地盤工作。他們受聘於滙基,每日薪金及獎金合共為1250元。

被告在該4名工人開始在上述地盤工作之前或之後,要求對方每個工作天支付100元回佣作為「茶錢」。在上述期間,被告從4人收取非法回佣合共約15000元。

被告又要求其中一名工人向他先支付3000元,才把一張由滙基開出的奬金支票交予對方,涉款3600元。該名工人相信如拒絕付款,被告便不會把支票交給自己,遂按其要求照辦。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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