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私營龕位價格可相差近12倍 部分須付管理費及供奉清潔費等

港聞
更新時間:11:07 2022-03-15
發佈時間:11:02 2022-03-15

香港寸金尺土,連安放先人的骨灰龕位亦供不應求,私營龕位售價動輒數十萬元、個別甚至數百萬元。消費者委員會調查本港多間持牌私營龕場的服務與收費,發現龕場間的安放權費用懸殊,同一龕場不同檔次的單人龕位費用可相差近12倍,最昂貴的雙人位費用更接近520萬元。

現時有提供龕位予公眾購買或租用的5間龕場中,除一間以劃一租金每年5,000元出租龕位安放權外,其餘4間均以一筆過付款方式出租或出售安放權,然而其收費不斐,價格間的差異亦大。單人位或雙人位的收費,普遍介乎約20萬元至60萬元,但當中一間龕場的單人位的最低及最高費用,可由近20萬元至約249萬元,相差近12倍;而同一龕場的雙人位安放權費用最高更接近520萬元,較調查中雙人龕位費用最低的另一龕場的20萬元,相差達25倍。

收費差異主要視乎龕位所在區域、樓層或位置等而有不同,例如部分銷售人員表示位處較中央、在視線水平。景觀較開揚或環境較佳(例如風水)的龕位費用相對較高,處於最高、最低或兩旁的龕位費用則相對較低。儘管7間龕場於簽約後都設有14天冷靜期,如顧客於冷靜期內取消合約可退款,但一般只限於未使用的龕位。

亦有龕場的龕位只供內部使用,並以1元象徵式收費將龕位提供給3類特定 身故者,包括該苑的已故出家人、該苑內護理安老院的已故院友,以及與該苑關係密切、有緊密聯繫,並長期支持該苑或對本港有重大貢獻的已故出家或在家人。

消費者購買龕位若有機會更改受供奉者名字亦要十分留神,因全部龕場都要求顧客在簽約時需提供龕位用者名字,其後一旦需更改或增加使用者的名字,會遇到相關限制或收費。有4間私營龕場不容許顧客在簽約後更換名字,另外3間雖容許改名,但須收取行政費或手續費,只有一間表明手續費為6,000元,其餘兩間儘管容許更改,但沒有清楚說明會否收費或其金額。至於有提供雙人位的兩間龕場,若顧客在簽約時未能提供第二名龕位用者的資料,其後加名亦須額外收費,當中一間更訂明於3年內加名須付行政費一萬元,其後每3年更加一萬元。

除了加名或改名要收費外,消費者亦要付上名目繁多的雜費,例如其中一間會向每個雙人位一筆過收取逾3萬元的管理費,另一間會向每位受供奉者一筆過收取1.65萬元至2.7萬元作碑面、灰盅、上位儀式及供奉清潔費。另有兩間龕場列明簽訂合約要另繳律師費,收費相差19倍,分別為300元及約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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