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休班警涉「衰十一」被捕 兒童權利委員會促警隊加強背景審查

港聞
更新時間:16:00 2022-03-24
發佈時間:16:00 2022-03-24

早前4名軍裝警員與一名15歲女童發生性行為,因涉嫌「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而被捕。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昨日(23日)發聲明表示,對事件極度關注,又認為4名警員行為完全不能接受。

聲明表示,警察在社會中獲信任,是守護兒童免受剝削的前線,警察剝削和虐待兒童,是直接損害兒童、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削弱警察在保護兒童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能力。而今次案件反映警隊需要就兒童權利和保護兒童工作上加強訓練,在招募過程加強審查。委員員要求警務處處長在「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以外,制定更全面及有效的面試和背景審查措施,以杜絕會傷害兒童的人士加入警隊。

另外,委員會又關注受害女童年紀低於合法同意性行為的年齡,明顯受到一班比其年長的男性操控及剝削,惟涉事警員卻不是以涉嫌觸犯量刑標準較高的強姦罪而被捕。委員會認為相關的性罪行法例不合事宜,呼籲政府立即責成法律改革委員會全面檢討保護兒童法例,以保障兒童權利的原則和法規有應用其中。同時,政府應盡快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性罪行檢討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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