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起港人自海外入境 登機前須出示針卡核酸檢測證明等

港聞
更新時間:00:36 2022-03-27
發佈時間:00:36 2022-03-27

政府周六(26日)宣布,由4月1日起,所有曾在海外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可劃一按下述的登機、檢疫及檢測安排登機來港。

• 由香港時間4月1日凌晨零時起,在過去14天曾逗留任何海外地區的香港居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登機來港。而非香港居民則不得從任何海外地區登機來港。
(i)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ii)持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採樣進行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iii)持在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抵港後7晚或14晚房間的確認書(視乎他們是否符合相關條件,並按本地隔離及檢疫安排,選擇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 相關人士抵港後須在香港國際機場接受「檢測待行」安排。確認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他們會由指定車輛轉送往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

• 相關人士的基本檢疫要求為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並會獲發14天的檢疫令。他們在檢疫期間須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測試,並於抵港第5天及第12天接受PCR核酸檢測。

• 由於相關人士已完成疫苗接種,按照現行本地隔離及檢疫安排,如果抵港第五天的PCR核酸檢測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他們可提早完成強制檢疫,但其後須自行監察七天,並須在抵港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以專業拭子採樣進行強制PCR核酸檢測。

• 按行之有效的「家庭友善」原則,尚未接種疫苗的12歲以下香港居民或香港居民的子女,可與符合上述登機條件的陪同人士一同登機來港,但該小童仍須持上述的48小時內採樣進行的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及指定檢疫酒店的預訂房間確認書。該小童與陪同人士抵港後須一同進行強制檢疫,如他們第5天的PCR核酸檢測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該小童亦可與陪同人士一起提早完成檢疫。與陪同人士一樣,該等小童亦須進行7天自行監察,並須按上述要求在抵港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

• 為善用有限的指定檢疫酒店房間,抵港人士應在預訂指定檢疫酒店時決定會否按上述安排在符合相關條件後選擇提早完成強制檢疫,並相應地預訂7晚或14晚的指定檢疫酒店房間。

• 抵港人士如打算在符合相關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在登機來港時須持預訂7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的確認書。持預訂7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確認書的抵港人士,所獲發的檢疫令將註明他們在符合上述提早完成強制檢疫條件後,會獲視作已完成強制檢疫,必須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 抵港人士如選擇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整段14天強制檢疫期,在登機時須持預訂14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確認書。持預訂14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確認書的抵港人士,將不會獲安排提早完成強制檢疫。他們須留在指定檢疫酒店房間內完成14天強制檢疫,並在確認第12天的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方可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 如抵港人士在「檢測待行」PCR核酸檢測、抵港第5天或第12天的PCR核酸檢測,或每天的快速抗原測試任何一項檢測中呈陽性結果,有關人士將和本地確診人士一樣,按分層分流的治療及隔離策略,接受適切的隔離及治療。在抵港後確診但沒有明顯病徵而無需要醫學支援的人士,會被送往社區隔離設施酒店並獲發隔離令。他們其後須進行和完成隔離的安排,會與本地確診人士的隔離安排相同,即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如檢測陽性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獲視為完成隔離。

較早前抵港而4月1日或之後仍須按原有檢疫令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第8天至第14天檢疫並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即在3月19日至3月31日期間從海外抵港的人士),衞生署會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地進行所需的核酸檢測和快速抗原測試。若他們在相關的檢測中獲得陰性結果,並已完成最少7天的檢疫,便可陸續獲安排離開指定檢疫酒店。有關人士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須自行監察直至抵港第14天,並須在抵港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接受免費的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有關人士亦可自費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強制PCR核酸檢測。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一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4月1日,其第12天檢測應於4月12日進行。
 
海外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安排詳情按此

政府表示,從內地、澳門和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亦會因應有關安排而相應理順。政府會繼續按「外防輸入」的原則,密切監察不同地區的疫情,以風險為本為原則,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當地疫情、檢測率、疫苗接種率、旅客流量和實際輸入個案情況等公共衞生因素,並因應本港疫情發展,以及與本港社會經濟相關因素,按風險程度及視乎情況需要調整從海外地區來港的登機、檢疫及檢測安排。  
 
政府將刊憲更新《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相關指明,以在香港時間4月1日凌晨零時起落實上述措施。
 
在繼續「外防輸入」措施的前提下,政府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對來港人士的登機規定,以盡可能減低輸入個案的風險,並會繼續對違反規定的個別航線按簡化後的觸發指標實施「熔斷機制」,如同一班抵港民航客機上(i)有3名或以上的乘客經抵港檢測而確診,或(ii)有1名或以上的乘客經抵港檢測而確診及有1名或以上的乘客未能符合第599H章下指明的條件,相關航空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民航客機航線將被禁止着陸香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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