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及2地產代理涉報細樓價以詐騙房貸800萬元 明日提堂

港聞
更新時間:15:40 2022-04-20
發佈時間:15:40 2022-04-20

廉政公署昨日(19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及兩名地產代理,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虛報沙田一個住宅物業的成交價只為1,000萬元,以取得銀行八成按揭貸款達800萬元。各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3人。

劉天源,38歲,保險公司職員;何東雄,40歲;及黃文燕,37歲,同為名城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名城地產)地產代理;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劉天源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案件發生於2020年1月至3月期間,劉天源時為沙田一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何東雄及黃文燕同為名城地產的地產代理,應劉天源要求與賣方議價。其中一項控罪指,3名被告涉嫌與上述物業的賣方一同串謀詐騙提供物業按揭貸款的銀行,即不誠實地訛稱上述物業的成交價為1,000萬元,但實際成交價卻是1,050萬元;從而使銀行向劉批出八成按揭貸款。

廉署調查顯示,劉天源涉嫌以現金向物業賣方支付樓價餘款50萬元。劉天源並向兩間銀行申請八成按揭貸款,兩宗申請均獲批核,而他最終接受了其中一筆800萬元的按揭貸款。另一項控罪指,劉天源涉嫌就上述物業的成交價作出相類虛假陳述,誘使稅務局就其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稅務局據報因而向劉天源少收從價印花稅18,750元。

廉署提醒物業買賣雙方,在進行物業交易時,切勿參與貪污非法勾當,地產代理亦應秉持專業誠信操守。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的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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