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麻地突擊巡酒牌處所 拘1人票控76人

港聞
更新時間:08:21 2022-05-03
發佈時間:08:18 2022-05-03

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小隊人員昨晚(2日)在油麻地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酒牌處所,以確保有關食肆經營者及顧客遵守防疫規例。行動中,人員發現3間分別位於砵蘭街、德興街及德成街的火鍋店內13名本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1歲至60歲,未有按照每枱最多4人的規定,以及2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7歲至47歲,未有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3間火鍋店的負責人分別是一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歲至42歲,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將被傳票票控。

同日晚上約1040分,人員在偉晴街54號一單位拘捕一名47歲姓林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單位內34名本地男子及1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8歲至71歲,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行動中,人員共撿獲286枝烈酒、餐酒及啤酒,總值約3萬元。

此外,警方在周日(1日)下午於西九文化區巡查食肆時,發現一名22歲本地男子未有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餐廳一名36歲姓劉本地男負責人,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將被傳票票控。

警方強調,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2,000元,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更多第5波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