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警皮帶吊起8歲女脅逼妻判1年醫院令 官:不要再傷害家人

港聞
更新時間:12:55 2022-05-11
發佈時間:12:55 2022-05-11

前男警去年稱接受不到分居妻有外遇,要求她於半小時內赴約,並狠下心腸在寓所的雙層床床架上扣上皮帶將8歲幼女「吊頸」,並抽走腳凳。待警方到場後再以生果刀指向女兒胸口,令她胸口擦傷。前男警早前承認虐兒及刑事恐嚇兩罪,區域法官姚勳智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報告內容指他患有妄想症,相信他是因為承受巨大壓力失去理智才會犯案,遂接納建議判他12個月醫院令,並告誡被告獲釋後不要再傷害家人。

法官指出,被告稱因婚姻問題情緒大受打擊,但妻子不予回應,本案嚴重之處在於他作為X的生父威脅卻傷害她。若非警員和消防員及時到場,後果將非常嚴重,所幸X送院治理後並無大礙。法官引述被告家人朋友撰寫的多封求情信,均指他為人開朗、熱愛工作,任職期間屢屢協助偵破案件,又形容被告顧家和「愛錫小朋友」。報告則指,被告重犯機會高,適宜入院接受治療,建議終獲法官接納。

案情指,41歲被告W.W.S.自2019年4月起與妻子Y分居,一對女兒與母親同住,幼女X假日時會到被告粉嶺住所。去年6月12日起,Y連番接獲被告來電,查問Y身在何處在做何事,又告知已托人跟蹤對方。6月15日案發當日,Y接獲34次同樣來電,遂到警署求助。期間被告再來電,要求Y半小時內前往住所相見,否則會後悔,又稱X願意與被告「去死」,會「用繩勒」或「用刀傷害」X,「佢行先,跟住到我去⋯⋯套住咗⋯⋯(我)同個女傾好咗,佢願意跟我走」,背景傳來X哭聲指「爹地唔好呀爹地唔好呀,我唔想用刀」,女警17526隨即上報事件。

下午時分消防員到場後看見被告一手抱X一手持刀,走向雙層床,床上懸掛一圈黑色皮帶,遂破門入屋救回X,警員拘捕被告。X事後於錄影會面中透露被告案發時曾問道「願唔願意同佢走」,X勉為其難答「我都願意」並開始哭泣。被告遂在雙層床床架套上皮帶圈,讓X把頭套進圈內,被告再拉走椅子,期間被告持續與妻子在揚聲電話爭執,X感到呼吸困難,無法回應母親呼喚。警方到場時被告用刀指向X胸口,破門時以刀尖戳了一下。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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