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車5死研訊|道路安全主任指曾建議鋪防滑鋼沙遭拒 案下周三裁決

港聞
更新時間:14:44 2022-05-13
發佈時間:14:44 2022-05-13

北角2018年12月發生嚴重車禍,一名司機疑將空載的校巴停泊在長康街斜路後,未有拉好手掣下車,導致校巴失控溜前,並剷上行人路。事件造成5人死亡,全為年逾七旬的長者。死因研訊今續,時任警方交通部主任稱,他曾向運輸署建議在涉事路面鋪設防滑鋼沙,但未獲運輸署接納。死因裁判官何俊堯關注現行法例只能票控司機「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才離開車輛」罪,是否有漏洞,主任同意以該罪票控導致嚴重事故的司機未必相稱。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押後至5月18日裁決。

時任港島區道路安全組主任梁國熙供稱,他評估案發環境後,向運輸署提出了多項建議,包括在斜坡鋪設防滑鋼沙、禁止車輛由長康街直駛至熙和街和在英皇道延長安全島。梁指涉案斜坡斜度達6.2度,路面鋪上鋼沙可以增加阻力,減低車輛溜前風險。他續指,長康街北行右一線可直接駛至熙和街,若在英皇道加裝欄杆或可阻擋校巴直衝入熙和街。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指,涉事司機事後只被票控「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才離開車輛」罪(無拉手掣),該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2000元和停牌6個月,而未被控其他危險駕駛控罪,關注現行法例是否有漏洞。梁同意以該罪票控導致嚴重車禍的司機未必相稱。因意外發生時司機沒有駕駛,故未能控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他同意可以檢討法例或提高罰則。

梁又指,目前道路使用守則沒有強制規定司機扭軚的方向,司機無拉好手掣後果嚴重,一旦車輛因此溜前或溜後,而司機有扭軚可避免車輛直線衝。梁表示,運輸署收到建議後曾兩度回覆,其中建議在長康街近堡壘街加闊行人路和加裝欄杆,惟至目前仍未落實。

3男2女死者分別為89歲印尼華僑男子YIP WILLY、77歲男子楊文根、80歲女子何玉珍、83歲男子梁洪及70歲女子陳瑞意。事發於2018年12月10日下午1時54分,一輛車牌為HG365的校巴於北角長康街、英皇道及熙和街發生交通車禍,造成多人傷亡。何玉珍當場證實死亡;楊文根、梁洪及陳瑞意送院搶救後,同日不治;YIP送院時危殆,留院約1個月後離世。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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